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8:27:16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项目服务商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49.6万元

3.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

人民币49.6万元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项目介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督办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区的通知通知》(安委办函〔2022〕7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牌督办第十四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2〕74号)和《广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消安〔2022〕7号)要求,检验国务院安委办挂牌自建房整治重点地区(白云区人和镇东华村)、省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和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矿泉街道王圣堂社区、华林街道上下九步行街、棠下街道棠德南片区、云浦街道沧联社区榕北新街、增江街道狮岭社区、南沙街道坂头村、鳌头镇(鳌头市场周边)、沙湾街道景南工业区、新雅街邝家庄村第五经济社)整治工作成效,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拟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整治情况开展实地评估,主要评估重点地区所有“三小”场所(约3931家)、出租屋(约2812栋)、公共场所(约174家)和工业建筑(约197家)等场所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市政消火栓(约293个)、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约2支政府专职消防队、29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26个社区(村)等工作情况。具体评估范围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地区

项目名称

“三小”场所

出租屋

公共场所

工业建筑

市政消火栓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网格化管理(社区(村)

合计(家/栋)

备注

1

海珠区

江南中街道

1552

333

109


70

18

16

2098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约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17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6个社区(村))

2

白云区

人和镇东华村

543

1031

36

163

40

2

1

1816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2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3

南沙区

南沙街道板头村

611

986

1

4

35

1

1

1639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4

增城区

增江街狮岭社区

354

10

4

1

84

1

1

455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约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5

黄埔区

云埔街沧联社区榕北新街

75

107



8

1

1

192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6

荔湾区

华林街上下九步行街

402


10



1

1

41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7

从化区

鳌头墟(鳌头市场周边)

89

10

3



1

1

10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8

越秀区

矿泉街王圣堂社区

79

60



13

1

1

15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9

天河区

棠下街道棠德南片区

182

221

11


38

3

1

456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3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10

番禺区

沙湾街道景南工业园

31

2

0

29

0

1

1

64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11

花都区

新雅街邝家庄村第五经济社

13

52

0

0

5

1

1

72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约1个社区(村))

合计(家/栋)

3931

2812

174

197

293

31

26

7464


二、技术要求

实地评估工作应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粤消安办〔2023〕32号)的要求,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工业建筑、市政消火栓、消防网格化管理、乡镇专职消防队等方面进行实地评估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上门验收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两人同行;

2.按照验收标准对每个类型场所的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出具评估验收结果报告;

3.提供最终数据统计表,统计表应能反映出各类场所的得分情况,提供全部场所的问题清单;

4.检查验收每个“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工业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类型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设情况;

5.提交“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工业建筑、市政消火栓、村居网格化、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评估验收报告电子文档和验收结果纸质版汇总报告及电子文档。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提交成果要求:报告成果应提交“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工业建筑、市政消火栓、村居网格化、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评估验收报告电子文档;验收结果纸质版汇总报告和电子文档。

3.中选人须服从采购的统一部署,尤其是评估现场检查的分工安排,中选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制定的标准《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粤消安办〔2023〕32号)进行实地检查,期间食宿自理,不得接受地方政府或社会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和礼物。

4.中选人如因时间紧、任务重,而须分包其他单位协助完成工作时,所选定的分包单位除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外,还须征得采购书面同意,才能实施分包。

5.中选人应具备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涉密数据的收发、制作、传递、使用及保存条件。

6.中选人有义务随时向采购人解释所有评估检查内容。

7.由于开展实地评估的重点地区已经明确,中选人不得因采购委托的实地检查评估的对象数量和复验的重点地区数量有正常浮动而提出异议。

8.评估过程中,采购可视情派出工作组对中选人的检查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经中选人检查评估过的场所进行复核,复核中选人对场所的检查评分情况。若发现抽查数量10%(含)以上的场所均存在评分错漏现象的,采购可据此认定中选人评估工作质量不高,并可扣除5%的合同金额;若发现抽查数量20%(含)以上的场所均存在评分错漏现象的,采购可据此认定中选人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按照中选人违约处理,采购可扣除20%的合同金额,并由中选人在进度要求的期限内对服务内容进行重新评估,且中选人今后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运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参选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参选人应充分考虑项目要求、现场情况、交通、天气等因素进行报价

五、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但因采购人需走款项审批程序,具体支付时间以审批结束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1.第一次付款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并生效后,自收到中选人提供相应价款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2.第二次付款时间:中选人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递交评估数据汇总和检查、分析评估、资料整编、结果成果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资料后,自收到中选人提供相应价款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0%。

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即视为采购人已履行付款义务,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中选人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执行的整个服务期间,中选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六、其他要求

★因本项目是对2022年度国务院安委办、省、市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地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本项目不接受已参与2022年省、市挂牌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指导等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七、投标报价要求

参选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不得以低于企业自身成本报价竞投,最终成交价格为执行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追加费用。

八、参选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参选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参选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参选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九、遴选方式

本项目拟邀请符合资格的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最终选取1家机构承接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实地评估项目。有效参选人数不足三家时本项目流标

十、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1.参选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2023323日至2023328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报名,并购买遴选文件(遴选文件售价:300元/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购买遴选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文件售卖登记表》(www.gddingxin.com网站下载)。

2.邮购遴选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dingxin@163.com,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小姐020-38939476),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另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购买遴选文件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参选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①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石牌支行

②单位名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③账号:44050158050200000686  

4.采购代理机构网址:www.gddingxin.com

十一、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2.遴选时间:2023329;  

3.递交相关资料时间: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32914:30提交资料时间:2023329140000秒至14 3000秒

4.逾期递交资料的,将不予接收。

5.递交相关资料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代理机构: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联系人:李小姐

4.联系电话:020-38939476

5.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gddingxin.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