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投放珠江游船广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二、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投放珠江游船广告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30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强化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品牌宣传,提升品牌知名度,促进业务拓展,拟投放珠江游船广告。“光大银行号”游船是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命名注册,有别于仅设配广告牌的形式。在游船宣传、售票、客人登船、船上活动等所有环节,均不断重复品牌符号,光大银行品牌得到很大程度的彰显。同时珠江夜游是广州的传统城市旅游名片,辐射珠江两岸及珠江游沿线住宅人群、休闲人群以及广州人接待客人等领域。参与投放“光大银行号”珠江游船广告,预计将带来较为出色的宣传效果,品牌宣传效应显著,可进一步强化分行品牌形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拥有该“光大银行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其拥有不可替代及唯一性。
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要求,为满足投放珠江游船广告项目需求。因仅有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要求,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择唯一符合该项宣传服务的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采购宣传服务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33号首层(仅限办公用途)
七、专家论证意见:
最终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投放珠江游船广告项目符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可以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确定广州蓝海豚游船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釆购服务商。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7日止。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8894391
(二)采购单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5号光大银行大厦
联系人:蒙小姐
联系电话:020-38731623
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