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23年校园生活饮水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3 17:21:42

一、采购人信息

1.1 采购人: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1.2 递交资料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7059531

二、项目概况(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23年校园生活饮水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 XMB2022122301-1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最高限额:8万元。

2.5采购方式:比选

2.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23年校园生活饮水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需求书》;《附件2-报价》;《附件3-报价人资格声明函》(请各服务供应商点击下载)。

2.7服务期限: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

2.8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款项,成交服务供应商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提交发票及请款函给采购人。采购人在当月15日前完成办理支付手续。最后一个季度按月支付,成交服务供应商每月5日前提交发票及请款函给采购人,采购人在当月15日前完成办理支付手续,最后一个月在202312月31日前完成办理支付手续。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发布公告时间20221223日至20221228日。

四、递交比选资料时间与地点

4.1 递交资料时间:20221229900分至930,【请一定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并签名确认,请勿提早】,逾期恕不受理。

4.2 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4.3 比选时间:20221229日上午10:10

4.4 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合格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报价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2 服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 在国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比选文件的密封、编制、装订及递交材料

6.1 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内含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含有比选文件电子版的U1个(注意:提交U盘不退还)。

6.2 服务供应商编写的比选文件需应包括比选资格(符合)性文件、商务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三部分组成。

6.3 服务供应商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比选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比选文件的评价。

6.4 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比选文件的正、副本封面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七、评审方法

7.1 评审依据:本项目参照国家有关法规,评审办法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人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7.2 评审过程:首先由评审小组对各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见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见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服务供应商才能视为合格服务供应商,并进入综合评审。

7.3 评审过程在采购人校务监督下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4 服务供应商在比选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人有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7.5 评审结果的确定:成交服务供应商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

7.6 采购人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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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项目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项目要求;结论写通过不通过

2.有一项不符合的服务供应商即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则该服务供应商为不合格服务供应商,不需进行后续评审。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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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服务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本项目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结论写通过不通过

评分标准:

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各项得分分值(权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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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技术评分:评审小组就各响应文件对商务技术评审内容的各项要求进行评分,评审的具体内容见《商务技术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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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的第一次比选采购公告,成功参加比选报价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若不足3家为采购失败第二次公告后,有效响应服务供应商仍不足3家,采购人可在成功参加比选的单位中择优选取确定成交服务供应商。

九、采购人依据报送的资料,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七点确定比选原则选取服务供应商候选人,比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开接受报名单位的监督。

十、成交公示

在校园网站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发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或委托函)后立刻开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高水平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23



附件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2023年校园饮水设备租赁及维保服务项目需求书.doc

附件2-报价函.docx

附件3-报价人资格声明函.docx

附件4_用户需求书响应表.docx